各市、县(区)农牧局、农业综合执法支(大)队,厅相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提升全区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我厅定于2017年8月下旬在北京举办全区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农牧系统农业执法骨干,具体参加培训人数见培训班名额分配表(附件1)。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7年8月20日-25日。8月20日培训学员报到,8月25日上午培训结束,下午学员返程。
(二)培训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昌平区霍营黄平路209号)。
(三)报到地点:农业部管理干部学院崇学大厦C座大厅统一报到,安排食宿。前台服务电话010-81703388。
三、培训内容
(一)农业综合执法形势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
(二)农业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三)法治思维与农业依法行政;
(四)情绪管理与心理减压;
(五)农业应急与舆情管理;
(六)行政执法风险防范;
(七)《农药管理条例》配套管理规章解读;
(八)农业系统典型案例解析。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的培训费、住宿费、餐费、学杂费由农牧厅统一支付,往返交通费由各单位自理。
五、培训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高质量、高标准圆满完成培训工作。
(二)严密组织。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选派执法骨干按时参加培训学习。
请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培训班报名表》,并将电子版于8月10日前报送厅农经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