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县农牧局:
为学习和借鉴先进省区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推动我区农村“双新双创”工作,根据农业部《通知》(农加产函[2017]170号)要求和厅领导批示,拟组织我区部分市县农牧局相关负责人和农村创业创新先进代表参加首届全国“互联网+现代农业新技术和新型农民创业创新博览会及论坛(以下简称农村‘双新双创’博览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9—12日,在苏州国际博览中心(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688号)。11月9日苏州市苏州新城花园酒店(虎丘区狮山路1号,地铁1号线滨河路站下,3号出口出站,步行15钟到酒店)报到入住。
建议航班:11月9日赴苏,订青岛航空QW9796银川14:25——南京16:50,乘机场巴士至火车站再高铁至苏州车程2小时;11月12日返银,订厦航MF8283南京15:50——银川18:20(需当天中午11:00前乘高铁赴南京火车站)。
二、参加人员
(一)县市区农村双创管理人员:平罗、贺兰、兴庆、灵武、利通、青铜峡、沙坡头、隆德八县(市、区)农牧局或相关单位负责人。
(二)返乡创业创新代表(加工局已通知)
1.焦建鹏,西吉县龙王坝休闲度假村村长;
2.黄思军,宁夏西芹纯汁有限公司总经理;
3.张小斌,隆德县神林山庄经理;
4.金 彦,固原市原州区宋洼田园有限公司经理;
5.李 刚,中卫市沙坡头区穆香韵味休闲度假村经理;
6.杨学云,灵武市三园草制品合作社联合社总经理;
7.余 斌,灵武市海洋草制品合作社理事长;
8.余小龙,吴忠市灵芝休闲产业园有限公司经理;
9.聂嘉欣,中卫市万齐农业集团公司(大学生创业);
10.李 强,宁夏今恒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11.王 宁,贺兰县冠名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12.刘建华,银川华实现代农业发展公司总经理;
13.李海荣,宁夏东方乙科技公司总经理;
14.张小强,宁夏东方乙科技公司技术总监;
15.赵占东,平罗县沁园生态园有限公司经理;
(三)农牧厅相关负责人
1.郭德宝,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加工局局长;
2.高 昆,自治区农牧厅农产品加工局调研员;
三、相关说明
1.本届论坛规格较高,安保要求非常严格,须请各位代表提交标准证件照电子版(彩色免冠白底,200k-2mb,JPG格式,300dpi分辨率)及身份证号,交由农牧厅加工局统一打包报苏州会务组办理相关入场手续。为掌握会务动态,请各位代表扫描“中国农村创业创新论坛联系组”二维码(二维码见附件)。
2.各县(市、区)农牧系统公职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特邀创业创新代表往返交通、住宿费用由农牧厅负担(吃饭不作统一安排),往返机票农牧厅统一订购。
3.联系人:
高 昆:0951—5169803,13909586130;
聂嘉欣:0951—5169803,13519581730;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办公室
2017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