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县(区)农牧局:
为加强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项目管理,近期我厅拟组织第三方对2017年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进行抽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内容与方法
1、严格按照宁夏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认证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查看建设基地条件、生产现场、内页档案资料及听取汇报。
2、自治区验收小组会同地市农业部门,在项目县自验的基础上抽验50%。
3.听取汇报:听取项目实施市、县(区)农牧部门及项目实施单位汇报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工作。
4. 查阅资料:查阅实施方案、自验报告、质量管理等相关档案资料及资金支出专账明细等。
5. 现场查验:查验基地条件、栽培管理、技术到位、设施设备配套、质量安全管理及标示标牌树立等。
6、结果通报:抽验结束后,抽验结果将在宁夏农业信息网上进行通报。
二、验收时间及安排
2017年9月25日-30日,共6天
三、验收组人员安排
1、邀请自治区农科院、宁夏大学、自治区园艺技术推广站等相关专家;
2、抽调银川市、石嘴山市、 吴忠市、 中卫市、 固原市农牧局各1名蔬菜专家,参加本市所辖县区项目验收。
四、有关要求
1、根据年初自治区产业化项目下达永久性蔬菜基地建设数量指标,按照计划数1:1填报2017年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
2、组织各实施主体树立标识牌,标识牌由五市统一编号。
3、严格按照《宁夏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认证与管理办法》开展自验,形成自验报告以文件形式报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局,自验报告内容主要包括:基地建设基本情况、生产安排情况、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资金使用、存在问题及建议。
4、自验报告及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明细表,务必于9月22日前,以局文件上报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局邮箱(邮箱:[email protected])。
5、现场抽验以各市、县(区)按照计划数1:1自验上报名单为准。
6、请各市、县(区)按照验收内容认真准备相关实施方案、自验报告、质量检测记录等档案资料,档案资料要装订成册。
联系人: 王继涛 13369506047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牧厅种植业管理局
2017年9月18日
附件
永久性蔬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抽验时间安排
9月25日,原州区、彭阳县
住宿:隆德县、
9月26日,隆德县、西吉县、海原县
住宿:同心县
9月27日,同心县、沙坡头区、中宁县、
住宿:中宁县
9月28日,孙家滩、利通区、青铜峡
9月29日,兴庆区、金凤区、永宁县
9月30日,贺兰县、平罗县、惠农区